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持证人名称变更;
2.认证范围发生变化;
3.地址变更;
4.认证依据的标准发生变化。
第七条 产品认证持证人必须建立认证标志使用制度。认证标志、图案的使用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并接受CRCC对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
用情况的监督。
在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凡出现CRCC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暂停/注销/撤销认证证书情形的,CRCC将暂停/注销/撤销持证人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持证人在认证证书被暂停使用期间生产出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持证人不得就其认证资质做出误导性的宣传。
CRCC坚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明的工作纪律,严格的工作要求。以规章为准绳,以标准为依据,公正、科学地实施认证、检验检查和校准。CRCC不以营利为目的,注重社会效益,实行有偿服务,保证不受任何可能干扰认证结果公正性的因素影响。
产品认证委托人应在获证(试用证书除外)同时签订《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协议书》,并按协议要求使用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
CRCC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有效期满证书自动失效。未复评换证的持证人及其产品不得继续使用CRCC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
什么是铁路产品认证(CRCC)?
条 为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加强铁路产品认证工作管理,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铁路产品是指直接关系铁路运输安全的铁路专用产品。
第三条 国家对未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铁路产品实行产品认证管理,由具备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对相关铁路产品是否符合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合格评定活动。
第四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铁路产品认证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铁道部负责铁路产品认证采信工作和认证产品在铁路使用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对铁路产品认证采取强制性产品认证与自愿性产品认证相结合的方式。 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依照国家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实行自愿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具体实施。实行自愿性产品认证管理的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以下简称采信目录),由铁道部制定、调整并公布。 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和列入采信目录的铁路产品,依法取得认证后,方可在铁路领域使用。 第六条 从事铁路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是2002年10月29日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批准号为CNCA-R-2002 -102),2002年11月国家工商注册、2003年4月正式挂牌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金5100万元,是实施铁路产品、城轨装备认证的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CRCC实行主任负责制,设有综合业务部、机车车辆事业部、基础设施事业部、城轨装备事业部和申诉监理部等5个专业部门以及相应的后勤保障部门。